2)第三十一章 果果的去向_我在缉仙局工作那些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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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的是什么啊,yue……”潘小鹏好不容易才止住咳嗽,刚说了一句话,又忍不住呕吐了出来。

  “怎么回事!”庄明回头愤怒的看向法特斯。

  “这药绝对没问题,这都是正常的反应,您看,您的朋友不是醒了么!”法特斯连忙解释。

  果然,潘小鹏把胃里的早饭吐了出来,浑身觉得舒服多了,头脑也清醒了过来。

  庄明见潘小鹏没事了,向他简单介绍了一下法特斯的身份,就准备继续刚才的审问。

  “等一下,这种情况怎么能少的了队长呢,我打个电话让他旁听,顺便也让他高兴高兴,这次我们可是立大功了。”潘小鹏说完就拨通了程仁的电话。

  本来程仁以为他们又闯了什么祸,说话的语气就像吃了枪药一样,结果一听是抓到了闰子,连忙乐开了花。

  潘小鹏是通过内部专线打的电话,因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外部人员对电话的监听,这样,说起话来,也不需要顾虑的过多。

  “维亚是不是被你拐走的,你是花衣魔笛手的后代?”庄明把玩着自己的匕首,沉声问道。

  法特斯也没敢隐瞒,承认了他是吹笛人的后人,原来蒂姆当年不辞而别,就是加入了乡组织的“子”那一支,靠着神奇的《莱特曲》,渐渐坐到了闰子的位置上,并一直传承至今。

  而维亚就是法特斯亲自拐走的。

  “你们为什么要抓维亚?有什么目的。”这点,庄明一直都想不明白。

  可问到这,法特斯却开始犹豫了起来。

  “说!不说的话,信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手脚都剁下来?!”庄明说完还用脚,用力的踩了踩法特斯腿上的伤口,疼的法特斯又“啊、啊”的大叫起来。

  电话那边的程仁,听着这一切,觉得庄明也有点狠了,不过对于他的成长,还是很欣慰的,有时候对敌人仁慈,就是对自己的残忍。

  这下,法特斯彻底害怕了,一股脑的把他知道的事情,如竹筒倒豆子一般,全招了出来,也顾不上这件事被“子”知道后,找他算账了,眼下保命最重要。

  原来“子”有一个6岁大的女儿,一出生就患有严重的系统性红斑狼疮,导致全身上下,多处器官衰竭,要不是一直靠“酉”的特殊方法吊着命,早就死了。

  然而这么做的代价就是,每隔六个月,“子”就要为他的女儿,把坏死的器官全换一遍,这些年,“子”及其手下一直都在满世界寻找能和他女儿配上型,并且身体健康的小孩,作为器官供体,用以消耗。

  不过按照“酉”的说法,历史上曾出现过这么一类人,他们天生对仙类异常敏感,可以依靠第六感,探知到仙类的存在,甚至与其建立某种联系。

  形成这种现象的具体原因,没人知道,或许是天生的,也有可能是后天造成的,但有一个共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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